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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2022-11-04 05:43:22        2012次浏览

    评定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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