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对外付款大于项目已收款或者应收款合计所形成的代垫支出的资金。或者是生产经营当中所需的款项。
“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所谓的“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垫款”手续费。
期限
一般个人的期限都是短期的,长为1年;采用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没有逐月分期还款。
借新还旧
针对客户找到新的“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下家)”已经批贷,但房产在“其他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上家)”有贷款尚未还清,客户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我们可以帮助客户先结清原来债务,原贷款银行或机构将房产解除抵押登记,由新的批贷银行或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一般发生在客户在原贷款银行或机构的贷款即将到期,原贷款银行或机构不愿意再给客户续贷、或客户不愿意在原有银行或机构继续贷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