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信用证有效期自信用证开立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付款期限: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6个月;3.延期:在信用证修改中,原有效期加延期对信用证有效期的修改不得超过6个月;对付款期限的修改,延长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产品功能
提供信贷支持——为交易双方提供银行信贷支持,促进交易达成;
灵活支付——国内单笔信用证金额无上限,可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确定支付金额,支持批量交货和批量支付;
配套融资齐全——融资种类多样,买卖双方在所有交易环节都能获得配套融资。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