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难以跳出“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