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的地位,做到“我的贷款我做主” 购房人了解贷款额的情况下购房,形成“我的贷款我做主”,自主选择购房的现象。 中介公司必须按照购房人的意愿匹配合适的房源,改变了以往购房人被动选房的角色。
在上海很多80后,90后在买房贷款会被要求提供担保人,而有的购房者去买房的时候则是不需要担保人的,那么是否需要担保人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呢?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呢?
在这里给大家一些小建议,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贷款,每个月按时还款都是必须的,尽量不要有延时还款的情况出现,因为大家可能不知道,延时还款即使不影响征信的情况下,也会使银行将我们列入敏感客户,后期银行对于我们贷款的额度会有下调的动作,甚至会将贷款的权限将我们撤销。
大型银行对征信的要求要严格一些,基本要求两年内无“连三累六”的逾期记录才能申请。如果是小型银行,只要贷款申请人在两年内没有超过8次的逾期记录就基本符合银行房产抵押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