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绿地,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区新建公共绿地,总体上要以乔木为骨干多层次进行配置,尽可能在单位面积内增加绿量,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在70%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
供应绿化土,为了提升园林绿化施工及绿地养护管理的质量水平,满足施工及绿地养护中对绿化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针对土壤特点、园林植物种类和绿地养护管理不同要求,依据CJ/T 340—2011,制定本标准。
园林绿化种植土壤应满足园林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条件,不应混入各类侵入体。对含有以上物质的土壤应采取客土、改良等措施,不能出现肉眼可见的侵入体。园林绿化种植土壤土层下应无大面积不透水层,否则其底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排蓄水措施。污泥、淤泥等不宜直接作为园林绿化陆地种植土壤。
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土壤改良一般采用深翻熟化、客土改良、培土、掺沙和施有机肥等措施,来提高土壤的肥力,改善土壤结构和理化性质,不断供应园林树木所需的水分和养分,同时还可以结合其他措施,维持地形地貌整齐美观,养活土壤,防止土壤被冲刷和尘土飞扬,增强园林绿化景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