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内的气流由“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实验室内不应使用双侧均匀分布的排风口布局。不应采用上送上排的通风设计。由生物柜排出的经内部过滤的空气可通过系统的排风管直接排至大气,也可送入建筑物的排风系统。应确保生物柜与排风系统的压力平衡。
实验室的排风必须经过滤或加其他方法处理后,以不低于12m/s的速度直接向空中排放。该排风口应远离系统进风口位置。处理后的排风也可排入建筑物的排风管道,但不得被送回到该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g)进风和排风过滤器必须安装在实验室设在围护结构上的风口里,以避免污染风管。
h)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中,在进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调节阀门,必要时可完全关闭以进行室内化学熏蒸。
i)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中所使用的所有部件均必须为气密型。所使用的过滤器不得为木框架。
j)应安装风机启动自动联锁装置,确保实验室启动时先开排风机后开送风机。关闭时先关送风机后关排风机。
k)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分体空调器。
标准微生物操作:
1.在进行有关培养物及样品实验时,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限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
2.进行活体处理后,实验人员要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脱手套。
3.不许在工作区域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不允许在工作区存放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在实验室中,戴隐型眼镜的人,也需戴口罩或面罩。食物应存放在工作区域以外专用橱柜或冰箱中。
实验室设施(第二道屏障)1、遏制病源的设施应该有带锁的门(见42CFR 72.6)(另发)。
2.新建实验室选址要远离公共场所。
3.每个实验室有一个洗手池。
4.实验室设计要便于清洗,实验室内不适宜用地毯。
5.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热、耐有机溶剂、耐酸碱和耐用于工作台面及设施的其他化学物质。
6.实验室的操作台应能承受预期的重量并符合使用要求。实验台、柜以及设备之间的空间应便于打扫。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
7.安装生物柜时,要考虑到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8.应有眼睛冲洗装置。
9.光线适宜于开展所有的工作,避免反光和闪光,以免妨碍视觉。
10.没有特别的通风要求。添置新设备时,应考虑机械通风系统输送的气流不会造成实验室外部空气的循环。如果实验室有对着外面的窗子,应装防止苍蝇的窗纱。